BOB手机客户端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闻资讯     |      2023-04-23 23:17

  BOB手机客户端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预算金额:人民币550万元(其中,第一标包300万元、第二标包29万元、第三标包95万元、第四标包66万元、第五标包6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50万元(其中,第一标包300万元、第二标包29万元、第三标包95万元、第四标包66万元、第五标包60万元);

  第一标包至第四标包: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第五标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并具备验收条件,同时免费提供1年的运维服务;

  2.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以数据为准修正企业类型,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接受澄清的或澄清后企业类型为大型企业的,视为未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声明函不予认定,不享受政府采购采购政策。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供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拟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设备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予邮寄。投标人过时或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1楼开标大厅。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1楼开标大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包至第四标包: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第五标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并具备验收条件,同时免费提供1年的运维服务;

  2.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以数据为准修正企业类型,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接受澄清的或澄清后企业类型为大型企业的,视为未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声明函不予认定,不享受政府采购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2.2本项目第一标包至第四标包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第五标包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以数据为准修正企业类型,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接受澄清的或澄清后企业类型为大型企业的,视为未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声明函不予认定,不享受政府采购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3拟参加本项目第一标包至第三标包的潜在投标人须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五标包本3.3条不适用):第一标包至第三标包:(1)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供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拟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设备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四标包:潜在投标人拟供医用救护车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医用救护车型号(提供“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医用救护车所在页面截图),同时须承诺配合采购人落户上牌,并提供特种车辆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文件,承诺格式自拟。

  方式:1.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予邮寄。投标人过时或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5.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