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手机客户端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鼻窦器械包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闻资讯     |      2023-03-20 20:36

  BOB手机客户端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鼻窦器械包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2.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地点: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