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BOB手机客户端

  新闻资讯     |      2023-03-04 07:41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责任.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者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各业务科室应根据医疗、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设备应优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5、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者以先试用后付款的Fra Baidu bibliotek式采购医疗设备.

  1、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者换货索赔,普通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功能配置验收、质量验收。

  4、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1、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2、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3、普通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3、对紧急情况或者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4、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者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5、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应即将停机,切断电源,并住手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者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

  4、贵重、精密、大型医疗设备,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5、医疗设备科针对全院的医疗设备,必须做到定期到临床科室巡回. (每月必须完成一次系统的保养工作)

  6、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由使用科室签字认可.

  14、对急救设备的维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对保修期内或者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浮现问题,及时与保修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16、歇息时间和节假日应安排维修值班,确保突发故障的维修。17、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八(报废及报损管理制度1、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报损条件不能为临床继续使用的,应予以报废或者报损.

  6、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即将住手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7、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6、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者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者

  1、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即将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1、一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2、验收工作必须及时,特别是对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3、医疗设备验收应由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进口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字.

  4、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做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者报商检部门索赔.

  5、对医用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先进先出、发陈存新的原则,由库房管理人员核对入库单上各项内容后,使用科室填写领用单,双方签字登账出库,库房建立出库流水明细账。

  8、使用科室之间的财产转移,应通过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根据分户账办理转移手续,转入、转出部门双方签字方有效,由会计在双方分户账上增减.

  9、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变换,必须办妥移交手续,造具清册,由交接双方签字并在管理部门备案.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未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3、价值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省质监局测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7、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合计作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8、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医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员与库房保管人员对物资型号、数量、用途、有效期、生产销售合法性验收确认,凭发票登账入库,并建立库存账.

  5. 购入或者调入的医院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3、计算机入库管理必须输入以下信息:入库单编号、供货单位、原始凭据号、经办人、发票号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出厂序列号、生产厂家、产地、单位、单价、数量、金额、进价、合计、制单人、制单日期、记账人、记账日期等。

  4、医用仪器设备由领用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双方签字后登账出库,并在使用科室建立分户账。

  5、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1、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2、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采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3、从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者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4、建立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再也不具有使用功能的应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5、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即将住手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7、医疗器械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完成,未经医疗器械科技术人员检查,原则上不得随意拆修。

  8、对必须持有维修上岗证维修的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持证上岗维修。

  10、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时要认真填写好维修使用登计手册,认真记录好设备的故障及维修情况。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

  8、大型设备或者对临床工作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住手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者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性能指标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6、对于紧急购置、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者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允许.

  11、医疗器械设备在使用中浮现故障时,临床科室要认真、清晰、及时地填写好维修单,写明故障现象,及时送医疗器械科,由器械科技术人员进行修理,修理完毕后,由临床科室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医疗器械设备的修理,力求在院内进行,如必须外送修理的或者请公司来院修理,须经器械科长批准,使用科室及他人不得擅自外送修理,贵重医疗器械设备应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外送修理。BOB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