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BOB手机客户端公告

  新闻资讯     |      2023-08-10 13: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等范围内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等范围内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拟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了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59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8,9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6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已经开展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254.18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454.18万元用于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械技改及扩建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现金管理金额、期间、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四、审议程序

  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本次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资金闲置时间和金额等情况,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投资进展等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根据财务部审核与评估意见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了解,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

  公司拟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拟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金额、期间、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金额等情况,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投资进展等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根据财务部审核与评估意见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了解,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董事会以会议决议方式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线前送达公司,并进行电线)其他: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2号,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2号,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使用,会议相关安排按当日通知或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附件二: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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